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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基础教学部首批智慧化课程建设立项暨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通知

【编辑:基础教学部 | 发布日期:2025-10-15 】

各教研室:

为主动适应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深化我部教学改革,以技术赋能教学创新,以评价牵引质量提升,全面提升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我部范围内遴选5门课程,开展首批智慧化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并同步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以学为中心”,通过智慧化课程建设,推动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场景、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上实现系统性重塑。旨在建成一批示范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智慧化标杆课程,形成一套科学有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考试评价改革方案,带动我部整体教学水平的跃升。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本次立项的课程,须同时完成以下两项核心任务:

(一)智慧化课程建设

1.重构数字课程资源:基于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系统化建设并更新课程线上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微课视频、数字化教材、智能习题库、主题案例集等,形成结构化、可迭代的在线课程空间。

2.创新智慧教学模式:积极运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基于项目的学习(PBL)等模式,有效利用AI助教、在线测评、虚拟仿真、大数据学情分析等智慧教学工具,实现个性化教学与精准辅导。

3.创设智慧教学场景:充分利用智慧教室、在线协作平台等,开展互动研讨、小组协作、实时评测等课堂活动,营造沉浸式、互动性强的智慧学习环境。

(二)深化考试评价改革

1.强化过程性考核:显著提高过程性考核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将课堂互动、在线测验、小组讨论、阶段性报告、项目作品等纳入考核体系。

2.探索多元化评价:采用非标准答案试题、论文、报告、作品设计、实操、答辩等多种评价形式,重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3.推动能力导向评价:改革期末考核内容与形式,从侧重知识记忆向侧重能力应用转变,并积极探索基于线上平台的机考、自适应考试等新型考核方式。

三、遴选名额与程序

1.遴选名额:首批立项建设课程 5门。各教研室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教研室推荐课程不少于2门。

2.遴选程序:

1.课程团队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基础教学部智慧化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

2.教研室推荐:各教研室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并排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

3.部内评审:基础教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考察建设基础的可行性、改革思路的创新性及方案的落地潜力。

4.公示与立项: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四、支持与管理

1.经费支持:对获批立项的课程,部内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支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教学软件购置、师资培训等。

2.政策倾斜:立项课程在申报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时,予以优先推荐。

3.周期与验收:建设周期一年。建设期满后,部内将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另行发布。验收通过者,认定为“基础教学部智慧化示范课程”。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研室于2025年102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部办公室:《基础教学部智慧化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智慧化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研部邮箱:ggkyjb@126.com。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24-89166478

附件:1.基础教学部智慧化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基础教学部智慧化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基础教学部

2025年10月15日